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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一、全球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有效管理加盟商,特訂定加盟事業管理規章辦法。
二、本要點之用詞定義如下:
加盟商:指與本公司或受委託授權機構簽訂加盟契約,並經本公司認證,授權經營本公司網站業務者。
三、總公司各加盟商管理辦法,除另有規定外,悉以本章程為準。
四、各加盟商係獨立承攬本公司該行銷業務,對外不具本公司代表人身分;若執行業務過程中,因個人因素致生法律糾紛者,與本公司無涉。各加盟單位,均應秉持總公司之管理指導,辦理各區業務之推動,並督導所屬加盟體系執行業務。
五、凡執行業務過程中與其他加盟商有業務爭議時,應事先協調、溝通,倘若無法達成協議,應即報請總公司裁決,以維持共同事業之和諧團結,並共創佳績。

第二章 經營權
新加盟商須與總公司或合法授權之推廣單位完成正式加盟簽約手續,並經總公司用印認證者;或直接於公司網站加盟註冊並繳款完成後,其經營權始正式生效。

第三章 營業範圍
一、本公司得依市場、人口等情況限定加盟名額上限。
二、各加盟商營業範圍不指定營業區域,視個人行銷能力得跨區經營。

第四章 加盟商之規範
一、加盟商應配合總公司之各項品牌曝光及行銷活動。
二、加盟商經營權非經總公司同意,不得轉讓、抵押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三、加盟商不得推廣與總公司業務性質相同之相關商品。
四、加盟商應依總公司規定之商品定價收費,不得有私自變相加價、削價等行為。
五、總公司為有效管理加盟相關事宜,必要時得成立加盟商評議委員會及加盟商聯誼會。
六、加盟商不得有下列事實或行為:
1、未按總公司所訂期限繳交其推廣收受之加盟或廠商廣告費用。
2、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之活動,顯示其不適合擔任加盟商者。
3、加盟商違反本管理辦法或相關政府法令,總公司得取消其加盟商資格。

第五章 加盟網站經營管理辦法
一、由加盟商網路加盟分站所產生之線上客戶及營業獎金歸各加盟商所有。
二、若於總公司主網站線上註冊之免費會員、廣告廠商或加盟商,均需於新加入註冊資料之推薦人欄位上註明【推薦人資料】。
若無註明推薦人名稱則視同為無推薦人,將由總公司依註冊當事人通訊地址指定其輔導加盟店。

第六章 加盟商推廣管理辦法
一、加盟合約書可自行於本公司網站下載列印一式兩份。合約正本連同準加盟商之匯款收據影本,一併以掛號寄至總公司加盟事業部,經總公司確認加盟文件內容、加盟金款項無誤並用印完成後,另以掛號寄還合約書正本乙份給新加盟商。
二、加盟商之加盟簽約方式,可依電子簽章法規定於公司網站直接註冊繳款完成。
三、每月10日發放加盟推廣獎金,將直接匯入加盟商提供之銀行帳戶(公司行號之請款辦法另行公告)。若當月獎金超過新台幣二萬元以上者,需扣除預繳之個人所得稅10%。
四、上述推廣獎金之金額以截至上月底止,已兌現完款之税後總金額為計算標準。
五、加盟商經營利潤表:
經營項目	經營利潤
推廣加盟店利潤	30%
廠商廣告刊登利潤	40%
網站各區圖片廣告	40%

第七章 廠商廣告刊登推廣辦法
一、廠商會員註冊申請方式如下:(一)線上直接註冊 (二)填寫廣告刊登申請表
二、總公司於廠商註冊完成並完成繳費無誤後開啟廠商個人網站功能及各類加值服務。
如係由加盟商代收廠商廣告費用,則必須於收款次日前完成繳款程序。
如加盟商無正當理由而致延誤繳款而損及廣告廠商權益者,則由該加盟商負完全責任。
三、每月10日發放網站廣告經營獎金,將直接匯入加盟商提供之銀行帳戶(公司行號之請款辦法另行公告)。若當月獎金超過新台幣二萬元以上者,需扣除預繳之個人所得稅10%。。
四、上述推廣獎金之金額以截至上月底止,已兌現完款之税後總金額為計算標準。

第八章 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以附件或公文方式補充公告之。
二、本管理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